黑龙江伊春推行“林间复议”机制 让行政复议直通群众“家门口”
黑龙江伊春推行“林间复议”机制 让行政复议直通群众“家门口”
黑龙江伊春推行“林间复议”机制 让行政复议直通群众“家门口”在广袤(guǎngmào)的黑龙江伊春林区,地广人稀的地理特点曾让群众申请行政复议面临诸多不便。如今,这一难题被黑龙江省伊春市(yīchūnshì)司法局创新推出的“林间复议”工作(gōngzuò)机制(jīzhì)成功破解。该机制宛如一座便民桥梁,将行政复议服务从机关办公场所延伸至林海深处、田间地头,真正打通了行政复议便民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为(wèi)林区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(biànlì)与公正。
组建“复议轻骑兵” 直抵一线解难题(nántí)
伊春市司法局精心打造了一支“复议轻骑兵”,由“办案(bànàn)人+属地(dì)办事人员”组成工作小组,他们如同冲锋在前的先锋队,根据案件具体情况,迅速直达现场开展调查。在调查过程中(zhōng),办案人员严谨核查案件事实,深入细致地了解申请人的真实诉求,并认真(rènzhēn)研判化解争议的方案(fāngàn)。他们充分发挥属地司法行政部门或(huò)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优势,这些组织熟悉当地情况,便于与群众沟通协调,从而形成了高效协同的工作合力(hélì)。
在吴某(mǒu)复议某不动产(bùdòngchǎn)登记中心不予登记案件中,吴某的房屋(fángwū)因年代久远,所有权证记载的地址与现在(xiànzài)房屋的地址不符,当年(dāngnián)房管所留存的档案中房屋信息栏空白,这使得吴某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遇到了重重困难。为了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难题,“复议轻骑兵”迅速行动,办案人员(rényuán)向房屋所在地(suǒzàidì)的社区和派出所调查了解情况,社区和派出所积极配合予以核查,最终确认吴某房屋当年的地址即为现在的地址,并由两家单位出具(chūjù)了证明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这些证明为吴某顺利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,申请人对此结果非常(fēicháng)满意,主动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。
开通“双线服务快车道” 复议窗口搬到(dào)群众家门口
伊春市司法局创新性地开通了“预约定点+主动排查”双路径服务(fúwù)模式,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(de)复议服务。一方面,针对60岁(suì)以上(yǐshàng)老人或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,他们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提前预约复议办理的时间和地点,办案人员会按照约定准时(zhǔnshí)前往,为申请人提供贴心的“点单式”服务,让(ràng)这些行动不便的群众无需长途奔波,就能享受(xiǎngshòu)到专业的复议服务。另一方面,复议人员积极主动作为,对既有案件进行全面排查,将符合条件(fúhétiáojiàn)的案件主动纳入巡回范围。他们深入林区各地,提前介入开展工作,将矛盾化解在(zài)萌芽状态,实现了案件办理从“被动响应”向“主动出击(zhǔdòngchūjī)”的转变,大大提升了服务的覆盖面、及时性和便民性。
今年3月,复议人员接到一位老者的电话,称自己(zìjǐ)于1年前在朋友处购买了一辆二手本田车,该车于2021年出厂,前几天(jǐtiān)通过线上申领检验标志时,被告知该车发生过伤人事故,必须通过检验监管系统办理此业务(yèwù)。老者对此结果不服,请求复议机关解决(jiějué)。复议人员在听取老者的叙述后,第一时间(shíjiān)联系交警部门了解情况。考虑到老者年长,复议人员征求其(qí)意见后,与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他的住处,当面向其解释(jiěshì)法律规定,并出示(chūshì)了车辆肇事导致人员受伤后就医病历等证据。老者心服口服,对复议人员为(wèi)群众服务的态度称赞不已,一起行政争议在复议前得到了妥善化解。
创立“林间听证会”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(kějí)
伊春市司法局创立了“林间听证会(tīngzhènghuì)”这一独特的(de)办案模式,实行“现场(xiànchǎng)听证+即时调解(tiáojiě)”全流程办案。对于应当听证的案件,经当事人同意(tóngyì)后,将“听证室”下沉到林区一线,甚至田间地头(dìtóu),直达群众身边。通过(tōngguò)听证,让当事人有机会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,从而自我审视,初步衡量自身行为的对错。听证结束后,复议人员就地开展调解工作,进一步析理明法,促进案件的实质化解,维护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。
今年1月,申请人宋(sòng)某认为其承包(chéngbāo)的(de)退耕还林地可能涉及征收,为了(le)解征收相关文件规定,向某人民政府邮寄(yóujì)了政府信息公开(gōngkāi)申请,申请公开其所承包地块(dìkuài)涉及征收内容的5份政府信息。某人民政府经查找答复宋某其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,并作出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》。宋某不服,申请复议。复议人员到宋某住处听取(tīngqǔ)了意见,并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审查,认为某人民政府答复内容合法。但宋某始终认为其申请公开的信息存在错误(cuòwù)。为消除宋某的质疑,复议人员与宋某、某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当地档案馆,查找了宋某认为可能存在的2017-2019年所有政府信息。经查找,未找到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,宋某最终(zuìzhōng)得以信服。
今年以来,伊春市(shì)司法局已在10个县(市)区(qū)复议(fùyì)机构全覆盖选任(xuǎnrèn)了属地(shǔdì)办事员,这些属地办事员负责案件(jiàn)(ànjiàn)发生地的沟通对接,并且(bìngqiě)根据案件情况协调当地社区、司法所、村委会工作人员配合案件调查和调解工作。制度实施以来,通过网络和邮寄等“不见面”方式办理复议申请(shēnqǐng)31件,占收到申请的五成。深入县(市)区开展实地调查、听证5件次,当面听取申请人意见32件次,申请人在“家门口”当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1件;经过案前调解,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5件,占接待案件数的近三成;审理中以调解方式结案16件,超过了全部审结案件的三成。
伊春市(yīchūnshì)司法局的“林间复议”工作机制,从人民群众最急、最忧、最盼的急难愁盼问题出发,勇敢地跳出传统行政复议“坐堂问案”的机关化模式。针对(zhēnduì)林区的现实情况,该机制直视人民群众的新(xīn)需求、新期待,实现了(le)制度创新与民生需求的精准对接。它(tā)让公平正义从“文本规范”变为“可触体验(tǐyàn)”,用司法行政的“温度”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法治的满意度,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,为林区的法治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(wěndìng)注入了新的活力(huólì),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、可推广的宝贵经验。

在广袤(guǎngmào)的黑龙江伊春林区,地广人稀的地理特点曾让群众申请行政复议面临诸多不便。如今,这一难题被黑龙江省伊春市(yīchūnshì)司法局创新推出的“林间复议”工作(gōngzuò)机制(jīzhì)成功破解。该机制宛如一座便民桥梁,将行政复议服务从机关办公场所延伸至林海深处、田间地头,真正打通了行政复议便民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为(wèi)林区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(biànlì)与公正。
组建“复议轻骑兵” 直抵一线解难题(nántí)
伊春市司法局精心打造了一支“复议轻骑兵”,由“办案(bànàn)人+属地(dì)办事人员”组成工作小组,他们如同冲锋在前的先锋队,根据案件具体情况,迅速直达现场开展调查。在调查过程中(zhōng),办案人员严谨核查案件事实,深入细致地了解申请人的真实诉求,并认真(rènzhēn)研判化解争议的方案(fāngàn)。他们充分发挥属地司法行政部门或(huò)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优势,这些组织熟悉当地情况,便于与群众沟通协调,从而形成了高效协同的工作合力(hélì)。

在吴某(mǒu)复议某不动产(bùdòngchǎn)登记中心不予登记案件中,吴某的房屋(fángwū)因年代久远,所有权证记载的地址与现在(xiànzài)房屋的地址不符,当年(dāngnián)房管所留存的档案中房屋信息栏空白,这使得吴某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遇到了重重困难。为了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难题,“复议轻骑兵”迅速行动,办案人员(rényuán)向房屋所在地(suǒzàidì)的社区和派出所调查了解情况,社区和派出所积极配合予以核查,最终确认吴某房屋当年的地址即为现在的地址,并由两家单位出具(chūjù)了证明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这些证明为吴某顺利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,申请人对此结果非常(fēicháng)满意,主动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。
开通“双线服务快车道” 复议窗口搬到(dào)群众家门口
伊春市司法局创新性地开通了“预约定点+主动排查”双路径服务(fúwù)模式,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(de)复议服务。一方面,针对60岁(suì)以上(yǐshàng)老人或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,他们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提前预约复议办理的时间和地点,办案人员会按照约定准时(zhǔnshí)前往,为申请人提供贴心的“点单式”服务,让(ràng)这些行动不便的群众无需长途奔波,就能享受(xiǎngshòu)到专业的复议服务。另一方面,复议人员积极主动作为,对既有案件进行全面排查,将符合条件(fúhétiáojiàn)的案件主动纳入巡回范围。他们深入林区各地,提前介入开展工作,将矛盾化解在(zài)萌芽状态,实现了案件办理从“被动响应”向“主动出击(zhǔdòngchūjī)”的转变,大大提升了服务的覆盖面、及时性和便民性。

今年3月,复议人员接到一位老者的电话,称自己(zìjǐ)于1年前在朋友处购买了一辆二手本田车,该车于2021年出厂,前几天(jǐtiān)通过线上申领检验标志时,被告知该车发生过伤人事故,必须通过检验监管系统办理此业务(yèwù)。老者对此结果不服,请求复议机关解决(jiějué)。复议人员在听取老者的叙述后,第一时间(shíjiān)联系交警部门了解情况。考虑到老者年长,复议人员征求其(qí)意见后,与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他的住处,当面向其解释(jiěshì)法律规定,并出示(chūshì)了车辆肇事导致人员受伤后就医病历等证据。老者心服口服,对复议人员为(wèi)群众服务的态度称赞不已,一起行政争议在复议前得到了妥善化解。
创立“林间听证会”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(kějí)
伊春市司法局创立了“林间听证会(tīngzhènghuì)”这一独特的(de)办案模式,实行“现场(xiànchǎng)听证+即时调解(tiáojiě)”全流程办案。对于应当听证的案件,经当事人同意(tóngyì)后,将“听证室”下沉到林区一线,甚至田间地头(dìtóu),直达群众身边。通过(tōngguò)听证,让当事人有机会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,从而自我审视,初步衡量自身行为的对错。听证结束后,复议人员就地开展调解工作,进一步析理明法,促进案件的实质化解,维护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。

今年1月,申请人宋(sòng)某认为其承包(chéngbāo)的(de)退耕还林地可能涉及征收,为了(le)解征收相关文件规定,向某人民政府邮寄(yóujì)了政府信息公开(gōngkāi)申请,申请公开其所承包地块(dìkuài)涉及征收内容的5份政府信息。某人民政府经查找答复宋某其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,并作出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》。宋某不服,申请复议。复议人员到宋某住处听取(tīngqǔ)了意见,并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审查,认为某人民政府答复内容合法。但宋某始终认为其申请公开的信息存在错误(cuòwù)。为消除宋某的质疑,复议人员与宋某、某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当地档案馆,查找了宋某认为可能存在的2017-2019年所有政府信息。经查找,未找到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,宋某最终(zuìzhōng)得以信服。
今年以来,伊春市(shì)司法局已在10个县(市)区(qū)复议(fùyì)机构全覆盖选任(xuǎnrèn)了属地(shǔdì)办事员,这些属地办事员负责案件(jiàn)(ànjiàn)发生地的沟通对接,并且(bìngqiě)根据案件情况协调当地社区、司法所、村委会工作人员配合案件调查和调解工作。制度实施以来,通过网络和邮寄等“不见面”方式办理复议申请(shēnqǐng)31件,占收到申请的五成。深入县(市)区开展实地调查、听证5件次,当面听取申请人意见32件次,申请人在“家门口”当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1件;经过案前调解,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5件,占接待案件数的近三成;审理中以调解方式结案16件,超过了全部审结案件的三成。
伊春市(yīchūnshì)司法局的“林间复议”工作机制,从人民群众最急、最忧、最盼的急难愁盼问题出发,勇敢地跳出传统行政复议“坐堂问案”的机关化模式。针对(zhēnduì)林区的现实情况,该机制直视人民群众的新(xīn)需求、新期待,实现了(le)制度创新与民生需求的精准对接。它(tā)让公平正义从“文本规范”变为“可触体验(tǐyàn)”,用司法行政的“温度”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法治的满意度,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,为林区的法治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(wěndìng)注入了新的活力(huólì),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、可推广的宝贵经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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